律师随笔
发布时间:2026-09-01
#执行 #执行异议 #股东义务 #企业债务 #公司法法规

襄阳未实缴股东追加为被执行人实操指南

强制执行中,最头疼的就是“被执行人没钱”——但你可能不知道,如果股东没实缴出资,你可以申请追加他为被执行人。本文教你三步走,把“空壳公司”背后的股东拉进执行程序,直接执行其个人财产。

一、锁定法律依据:股东未实缴出资,可被追加

依据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、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》第十七条:作为被执行人的企业法人,财产不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,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、追加未缴纳或未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、出资人或依公司法规定对该出资承担连带责任的发起人为被执行人,在尚未缴纳出资的范围内依法承担责任的,人民法院应予支持。

简单说,公司没钱还债,但股东认缴的钱没到账,你就能请求法院直接执行该股东。

二、实操三步走:从调查到追加

第一步:调取工商内档,确认股东未实缴

  • 找谁查:去公司注册地的市场监督管理局(或通过“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”初步查询)。
  • 查什么:公司章程、股东出资信息、实缴情况。重点看认缴出资额、认缴期限、实缴金额
  • 关键证据:工商内档中的“股东出资信息表”或验资报告,能证明该股东实缴金额为0或不足。

注意:若认缴期限尚未届满,部分法院认为股东享有期限利益,需先满足“加速到期”条件(如公司已具备破产原因但不申请破产)。建议同步收集“终本裁定”(法院认定无财产可供执行)以证明公司资产不足以清偿。

第二步:准备书面申请,提交执行法院

向作出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裁定的执行法院提交《追加被执行人申请书》,内容包括:

  • 申请请求:请求追加某股东为本案被执行人,在其未实缴出资范围内承担责任。
  • 事实与理由:写明生效判决、执行情况、公司财产不足、股东未实缴的具体金额。
  • 附件材料:工商内档、验资报告、终本裁定、股东身份信息(身份证复印件可委托律师调取)。

第三步:参与听证,等待裁定

  • 法院收到申请后,通常在15日内审查;情况复杂的,会召开听证会。
  • 听证会上,你要举证证明“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”和“股东未实缴”。对方可抗辩“出资期限未到”或“已转让股权”。
  • 对裁定不服的,可依据《民事诉讼法》提起执行异议之诉(15日内)。

三、风险提示与备选方案

  • 认缴期限未到:并非所有未实缴股东都能直接追加。若公司仍在正常经营,你可能需要先提起“股东出资加速到期”诉讼。
  • 股权已转让:若原股东未实缴即转让股权,新股东知道或应当知道的,由新股东承担;原股东仍可能被追加(依据司法解释第十九条)。
  • 追加范围有限:只能在“未实缴出资额”范围内追责,不是无限连带。

如果你的执行案已陷入停滞,建议尽快委托律师调取工商档案评估可追加性。执行不放弃,追加股东是突破口。


作者:李波,湖北法正大律师事务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