工伤,是每一位劳动者都不愿面对却无法忽视的风险。当一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保安在下班途中遭遇车祸身亡,家属能否主张工伤保险待遇?法院会如何裁判?本文结合一份真实判决书,深度解析“超龄劳动者”与用人单位之间究竟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——这一决定工伤认定成败的核心争议焦点,为你提供清晰的法律判断方法与维权路径。
一、争议焦点:超龄劳动者能否成为“工伤”主体?
根据《工伤保险条例》第十八条,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(包括事实劳动关系)的证明材料。换言之,认定工伤的前提是存在劳动关系。如果双方仅构成劳务关系,则无法进入工伤认定程序,只能通过民事侵权途径索赔。
本案中,死者程某丙(1950年8月15日出生)于2011年2月18日入职保安公司时已经61周岁,超过了法定退休年龄60周岁。其于2012年2月23日在上夜班途中因交通事故死亡。家属申请工伤仲裁,仲裁委以“超过法定退休年龄”为由不予受理。随后家属起诉至法院,要求保安公司与用工单位连带赔偿工亡待遇。
公司方面抗辩称:“程某丙与我公司不存在劳动关系,超过退休年龄的应认定为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关系。” 这恰恰点出了本案的核心:已经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,与用人单位之间是否还能成立劳动关系?
二、法院裁判:劳动合同终止,超龄就业属劳务关系
湖北省谷城县人民法院在(2013)鄂谷城民一初字第00016号民事判决书中明确认定:
“程某丙从事保安工作时年龄已超过国家规定的60岁退休年龄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》第二十一条规定,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,劳动合同终止。据此,程某丙不符合劳动者就业的法定年龄,也不符合劳动合同的主体资格。程某丙与被告某甲县保安服务公司不属法律意义上的劳动关系,双方间形成的法律关系应为劳务关系。”
这段判决理由包含两层核心逻辑:
- 年龄是劳动关系的主体资格要件。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,劳动合同依法终止,不再具备劳动合同法意义上的“劳动者”身份。
- 超龄就业的双方关系定性为劳务关系。劳务关系受民法调整,而非劳动法调整,因此不能适用工伤保险待遇。
同时,法院还注意到一个事实:程某丙在交通事故中死亡产生的损失,已通过(2012)××民初字第××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,从肇事方处获得了死亡赔偿金321160元、丧葬费13840元,合计335000元,并已履行到位。因此法院认为:
“原告之夫程某丙因在交通事故中死亡产生的损失在(2012)××民初字第××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足额获得赔偿。故原告要求二被告连带赔偿一次性工亡补助金、丧葬补助金、支付供养某属抚恤金的请求,于法无据,本院不予支持。”
最终,法院判决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。
三、方法指引:遇到类似情况,家属应如何维权?
结合本案经验,若劳动者在超过退休年龄后发生伤害或死亡,维权路径与普通劳动者不同。以下提供具体步骤:
第一步:确认劳动者入职时的实际年龄是否超过法定退休年龄(男性60周岁,女工人50周岁,女干部55周岁)。 如果入职时已经超过,则基本无法进入工伤认定程序;如果入职时未超过,劳动关系存续期间达到退休年龄后受伤,司法实践中存在不同认定,需结合地方规定。
第二步:若确实无法认定工伤,立即启动民事侵权索赔程序。 本案中,家属通过起诉肇事方获得了赔偿。这是超龄劳动者最现实、最直接的救济方式。注意保存交通事故认定书、医疗费票据、死亡证明、户籍材料等证据。
第三步:审查是否存在“双重赔偿”的可能。 部分地区(如江苏、浙江等)出台规章或指导意见,允许超龄劳动者享受工伤保险待遇,或允许在民事赔偿不足时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。但本案法院明确不支持“双赔”,因为民事赔偿已经“足额”(包含死亡赔偿金和丧葬费)。
第四步:如果仍然坚持工伤认定,应先行向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。 只有人社局作出《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》后,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。本案中,家属跳过工伤认定直接起诉,法院也以此作为程序瑕疵之一进行审查。不过最终实体上也未支持。
第五步:及时咨询专业律师。 超龄用工涉及劳动法、侵权法、工伤保险条例等多重法律交叉,各地裁判口径不一,专业律师可以帮助评估最优索赔方案。
四、延展思考:超龄用工的风险与应对
本案判决于2013年,但时至今日,超龄劳动者工伤认定问题在司法实践中仍有争议。一方面,《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》第二十一条规定“达到法定退休年龄,劳动合同终止”,因此许多法院认为超龄就业不构成劳动关系。另一方面,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《关于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进城务工农民因工伤亡的,应否适用〈工伤保险条例〉请示的答复》(〔2010〕行他字第10号)指出,用人单位聘用的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务工农民,在工作时间内、因工作原因伤亡的,应当适用《工伤保险条例》进行工伤认定。不同地区、不同情形(如是否享受养老保险待遇)可能导致完全相反的裁判结果。
对于用人单位,务必注意:
- 招用超龄人员时,签订劳务协议而非劳动合同,明确劳务报酬、保险、意外伤害处理方式。
- 为超龄人员购买雇主责任险或意外伤害保险,以抵御突发风险。
- 定期体检,评估超龄人员的身体状况,避免因健康原因引发纠纷。
对于超龄劳动者,则需明白:你的劳动权益受法律保护,但并非完全等同于劳动法意义上的“劳动者”。发生伤害后,应第一时间咨询法律专业人士,避免因错误选择维权路径而错失良机。
作者:李波,湖北法正大律师事务所
来源:裁判文书网,案号:(2013)鄂谷城民一初字第00016号